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盂县、郊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31号)文件,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强化“项目为王”导向,现将农业标杆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把农业标杆项目的实施管理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管理职责。农业标杆项目按照省厅统筹指导、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管理职责分级分工推进。市农业农村局为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内项目推荐、批复验收、项目调度、绩效自评价和项目总结等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7月31日前将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以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报市局计财科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跟踪问效。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评价体系,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项目督促引导服务。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自评价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自评和考评。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目标任务
和资金安排计划表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2020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目标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 | 补助金额 (万元) | 任务清单 |
合 计 | 488 |
|
盂县农业农村局 | 244 | 补助盂县西烟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 |
郊区农业农村局 | 244 | 补助阳泉市城郊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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