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2-30    作者:佚名

  

  2025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深入推进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治理工作,推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务川县、安顺市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查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省农业农村厅从中选取4个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务川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公司生产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鸡蛋案

  2025年7月,务川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称某公司生产销售的鸡蛋常规兽药多西环素残留检测不合格,务川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共72件,获违法所得9745元。务川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71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745元,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安顺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樊某某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蔬菜案

  2025年7月,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对樊某某生产销售的南瓜、菜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检测发现南瓜、菜心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超标,不合格。经查,该批次南瓜、菜心分别为414.5kg、161kg,获违法所得1423元。安顺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71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23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息烽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黄某某生产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豇豆案

  2025年7月,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对黄某某生产销售的豇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经检测发现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超标,不合格。经查,该批次豇豆共130kg,获违法所得208元。息烽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71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龙里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5年5月,龙里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云岩区农业农村局案件线索,龙里县某养殖场销售到云岩区某农产品经营部的鸡蛋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经查,该养殖场5月11日销售的20件鸡蛋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025年5月29日,龙里县农业农村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当事人逾期未改正,销售的鸡蛋仍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龙里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立案查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73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ncpzlaq/202512/t20251218_89070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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