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动物炭疽防控工作提示
来源: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2-01    作者:佚名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急性、热性、败血性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畜健康。汛期是炭疽高发期,雨水冲刷导致疫源地土壤中的炭疽芽孢杆菌暴露地表并在低洼地富集,汛期家畜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病原侵袭,增加了炭疽发生和流行风险。为做好汛期炭疽防控,提示如下:

  一、传染源

  患病动物和因炭疽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受污染的土壤、草地、水和饲料都是主要传染源。炭疽芽孢杆菌有繁殖体和芽孢两种存在形式。在宿主体内以繁殖体形式存在,在环境或营养缺乏的状态下以芽孢形式存在,芽孢在高温、紫外线和电离辐射、化学物质和压力等恶劣条件下可以存活数十年,其污染的土壤、水源及场地可形成持久的疫源地。

  二、传播途径及易感动物

  主要经皮肤、消化道、呼吸道传播。各种家畜和野生哺乳动物对本病均有不同程度的易感性。草食性动物最易感,常见于羊、牛、马、驴、骡、骆驼、象、鹿等。杂食动物如猪、狗、猫易感性较低,存在隐性带菌情况。野生肉食动物如虎、豹、豺、狼等亦可感染。

  三、临床症状

  动物炭疽常根据病情分型,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型。动物炭疽主要呈急性经过,多以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血液呈酱油色且不易凝固、尸僵不全、腹膨胀为特征。

  四、流行特征

  呈地方性散发流行。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在吸血昆虫活动频繁、雨水多和洪水泛滥的季节,每年的7-9月是炭疽的高发季节。

  五、疑似或确诊病畜的处置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疑似炭疽报告后,一是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立即隔离疑似患病动物及同群动物,限制移动。二是按照《动物炭疽诊断技术》(GB/T 45101-2024)采样送检,严禁开放式剖检。三是样品采集时应采取传染病二级防护措施,无菌采集患病或刚死亡动物耳部或尾静脉血液,动物死亡不超过24h的血液或组织液标本推荐碱性美兰荚膜染色。四是确诊为炭疽时,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应严格落实无血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封锁等措施,及时规范处理病畜。五是疑似或确诊病畜的动物尸体严禁进入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原则上就地焚烧。六是处理及掩埋点应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禁止在周边放牧,防止家畜饮用低洼地蓄积的雨水。七是确需移动尸体,先用含有5g/L过氧乙酸或者20g/L有效氯的消毒液喷湿消毒尸体表面,用浸泡消毒液的纱布堵塞天然孔,经严密包裹后使用密闭防渗车辆运输。八是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和《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对交通工具、用具、动物圈舍和场地等进行消毒灭源,避免使用生石灰。

  六、防控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养殖场(户)、畜禽交易从业者、屠宰从业者等普及动物炭疽防控知识,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剖检、不转运、不宰食、不出售疑似或确诊炭疽的病畜。二是强化培训。分类组织基层防疫人员、养殖从业人员开展炭疽防控技术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诊断、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饲养管理。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生物安全措施,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加强饲料、饮水管理,确保来源安全,防止被洪水污染。严禁从炭疽疫区引进畜禽,新引进畜禽必须隔离观察20天以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四是加强重点地区监测。对历史疫点、低洼积水区等重点地区和养殖、交易、屠宰等重点环节加强监测。发现动物感染炭疽或疑似感染炭疽,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严禁擅自处置感染炭疽或者疑似感染炭疽的动物及尸体。五是开展预防性免疫。近3年发生过炭疽疫情的区域,根据疫情动态和风险评估,开展预防性免疫。六是发现炭疽病例或发生炭疽疫情时,对周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七是选择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炭疽疫苗,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免疫。八是接种后剩余的空瓶、使用的注射器和容器等应做高压灭菌或彻底焚烧,防止病原扩散和人员感染。九是严格检疫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尤其在炭疽新老疫源地,加强运输环节和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牛羊进入流通环节。(撰稿:保雨 审核:金卫华)


原文链接:https://nyncj.km.gov.cn/c/2025-07-09/4997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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