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3日,广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随机抽取部分乡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及监管、检测负责人共同参与,深入13个乡镇、25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乡镇履职、巡查监管、快检操作、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控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开展实地观摩、评价学习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推动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系统提升。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保障。乡镇依据主要风险隐患,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责任、保障措施。健全市县乡村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网格,明晰人员配备、种养业监管职能职责。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能力验证和“双认证”,乡镇全覆盖建立快速检测室,配备农(兽)残快速检测设备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设备。
二是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明确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清单、处置措施及处置结果台账,建立重点问题品种、重点监控主体清单和监控措施。按规定开展巡查,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基地加大巡查、检测频次,开展培训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上报问题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三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生产主体责任网格、技术规程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入驻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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