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根据国家部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处置政策、明确整治销号标准、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拟对《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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