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泽湖已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大力推进退圩(围)还湖工作,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将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29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唐建,联系电话:0517-84989237,电子邮箱:tj8896@126.com,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11号。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在信函上注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废止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苏海规〔2015〕1号).doc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的情况反馈
近年来,因洪泽湖已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大力推进退圩(围)还湖工作,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将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于2024年5月29日至6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4年6月29日,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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