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米之乡 “钓”宜有“道”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31    作者:佚名

  历史的长河奔腾向前,有静水深流,亦有激流险滩。

  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法宝。长江“十年禁渔”正是我们坚定信念、矢志不渝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的生动写照。三年多来,江苏全省上下齐心,强队伍、重执法、抓监测,长江江苏段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态势良好。

  禁的是“渔”、保护的是生态、受益的是子孙后代。但部分垂钓爱好者急了:哪里能钓哪里不给钓?新奇钓法花样繁多哪个才是合法的?比垂钓者更急的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巡查聚精会神、劝阻苦口婆心,半夜三更钻进芦苇荡检查违规垂钓,还有追不上的路亚钓、防不胜防的泥鳅钓......

  回望历史,我国最早的垂钓活动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陕西西安半坡出土的骨质鱼钩是我国发现最早的垂钓文物。《诗经》“篁篁竹竿,以钓于淇”形象的描写了竹竿垂钓的场景。可见,垂钓一直伴随着我们的人类发展史,不应谈之色变。在改革与发展的激荡洪流中,垂钓管理成了难题,但究其根源,垂钓本身无错,问题出在哪里钓、怎么钓!解决这两个问题,难也不难,正所谓“钓”宜有“道”。

  就管理者而言,要遵循执法公道,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执法者要做好广泛宣传,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讲明违规垂钓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让广大钓友知法懂法,相信明知故犯者毕竟少数。

  就爱好者而言,要遵从合法正道,自觉远离长江干流和保护区,给水生生物资源以休养生息的环境。自觉拒绝泥鳅打窝、可视锚鱼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性方式。

  就逐利者而言,要提醒回归本道,垂钓本是探索自然、修身养性、放松心情的好方式,切不可贪图方式的刺激和钓获的多少,不顾生命安全使用皮划艇、“三无”船等到河湖深处钓鱼,更不可“扫荡式”垂钓,甚至与不法收购者勾连非法买卖。

  就顶层设计而言,要畅通适当渠道,各地可以尝试充分利用好河湖资源,规划适当的休闲垂钓区域,以满足岸钓、船钓、比赛竞技等各种需求,让休闲垂钓与生态环境保护、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共生共赢,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融合发展。

  鱼米之乡,“钓”宜有道,给爱好者以空间、给体验者以乐趣、给竞技者以赛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其道大光!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9/20/art_12502_113660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