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渔业船员管理业务流程,提升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业务水平,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8月28日,江苏渔港监督局组织开展《江苏省渔业船员培训、考试(考核)和发证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宣贯会,全省渔港监督机构渔业船员管理业务负责人和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
江苏渔港监督局谈龙飙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宣贯动员。他分析了当前渔业船员管理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阐述了制定《规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了本次宣贯的重点内容,并对学员们提出了学习和贯彻《规程》的具体要求。
船员管理科有关人员解读了《规程》的制定背景、过程和依据,对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台账、培训备案材料、学员考勤制度、培训教员配备、渔业船员培训档案建立以及培训监督检查;渔业船员考试(考核)试卷、实操评估回避、考试计划制定、考场管理;中国渔业船员管理系统账号管理、证书核发岗位设置、船员培训监督台账和渔业船员档案建立等具体条款内容进行了宣讲。
《规程》将于9月16日起正式施行。该《规程》立足我省渔业船员管理实际,对国家渔业船员管理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归纳总结和具体细化,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更加规范开展渔业船员管理提供了统一标准,在指导全省渔业船员管理,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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