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渔船舶回港时间要求
2024年10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全省涉渔船舶避风工作要求,在海南岛以东海域(包括西沙、中沙、东沙、黄岩岛等海域)的涉渔船舶最迟应于10月24日15时前完成进港避风,海南岛周边、北部湾等其他海域的涉渔船舶最迟应于10月25日8时前完成进港避风,在南沙海域的渔船就地做好机动避风。
二、涉渔船舶避风及海上作业人员上岸情况我省共有涉渔船舶34479艘(在册渔船16011艘,纳管涉渔船舶18468艘)。截至10月25日11时,已进港避风34280艘(在册15816艘,纳管18464艘),未进港8艘(在册4艘,纳管4艘;其中临高县2艘计划25日15时前进港、乐东县2艘计划25日11时前进港、三亚市4艘计划25日12时前进港),机动避风191艘。(我省渔船在省外进港及机动避风共508艘)外省渔船在我省进港避风7艘。我省已转移人员上岸52467人,其中渔船转移上岸人数52371人,渔排户数771户,渔排等海上养殖设施转移上岸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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