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彬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13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我省近日认定金棕榈共享农庄等13家海南共享农庄为2024年海南共享农庄,三角梅共享农庄等34家海南共享农庄监测合格。
2024年认定的13家海南共享农庄分别为:海口市金棕榈共享农庄(银椰级)、海口市沉香降真香共享农庄(青椰级)、三亚市优旗大嘴鸟共享农庄(银椰级)、儋州市王五共享农庄(青椰级)、东方市鳄珍鳄鱼园共享农庄(金椰级)、东方市兆业共享农庄(银椰级)、东方市自然瑰宝园共享农庄(银椰级)、东方市云天瑰宝共享农庄(青椰级)、澄迈县福山咖咖园共享农庄(青椰级)、澄迈县福丰约亭共享农庄(青椰级)、昌江黎族自治县沙渔塘共享渔庄(青椰级)、乐东黎族自治县福安归园居共享农庄(银椰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润秀共享农庄(青椰级)。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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