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农业植物专职检疫员备案工作的函》(农技植保函〔2003〕185号)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区植物检疫工作要求,加强我区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队伍管理,保证植物检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原有第十六批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和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现决定增补黄宇豪等92位同志为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对因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植物检疫岗位的谢茂昌等121位同志注销其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现将我区第十七批共573名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七批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名单(共573名)
2.注销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证资格人员名单(共121名)
3.增补为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人员名单(共92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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