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本溪市开展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12-02    作者:佚名

  

    为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恢复珍稀物种细鳞鲑鱼野生种群数量和鲢鱼数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总体安排,本溪市于2024年10月22日-23日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本溪县、桓仁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4〕28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4〕206号)要求,本溪市共利用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83万元,其中利用资金55万元在太子河流域碱厂村至观音阁村段放流鲢鱼苗22.19万尾;本溪县小汤河流域香磨村至榆树村段放流鲢鱼苗22.14万尾;三道河流域小夹河至红石村段放流鲢鱼苗22.33万尾;桓仁县富尔江流域曲柳川村至通天村段放流鲢鱼苗100.58万尾。利用资金28万元在桓仁县大雅河流域八里甸子镇八里甸子村至雅河乡雅河村段放流细鳞鲑鱼苗2.81万尾。

    此次放流活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省水产苗种执法队现场监督指导,市、县农业农村局和渔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完成。

    开展增殖放流,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同时通过鱼类摄食藻类、浮游生物和有机碎屑能促进水质改善,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目标。

    下一步,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开展对放流水域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为放流鱼种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提高放流鱼种成活率,确保增殖放流水生苗种得到有效保护。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10301607185012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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