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通知,同意自11月3日起在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格。2021年产的中晚籼稻、粳稻(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1.28元、1.3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每斤0.02元。与去年相比,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斤上涨0.01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不变。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期至2022年1月31日。其间,如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将停止预案实施。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管理处处长李刚说,当前正步入中晚稻销售高峰期。在水稻库存高企、供大于求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新稻市场整体趋弱。为防止“谷贱伤农”,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有利于提振市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目前,我省已审核第一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的库点116个,仓容149.3万吨,完全可以满足收购需要。(记者李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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