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锡财农〔2021〕21号)要求,依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办牧〔2021〕1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农发〔2021〕53号)等规定,现将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资金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1、发放对象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
2、申请上报
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在1个周期实施后,将补助资金申请表、疫苗采购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规模养殖场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档案、疫苗购买相关票据等)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3、受理审核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养殖场户申请后,认真核查各相关资料。材料不符合的,通知养殖场户补正。
4、县级公示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最终确定的补助情况(包括养殖场户名单和经费等信息)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质疑,县(区)级要及时核查,通报核查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防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5、补助发放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当地财政支付相关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各级按比例承担。
6、市级备案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本年度规模场户“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汇总表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2021年11月30日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