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我省的“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为此,我省先后出台三份重要文件,对全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驻村帮扶工作做出制度性安排――
我省经过8年精准扶贫、5年集中攻坚,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脱贫群众的生活实现从温饱不足到吃穿不愁的巨大变化。
8月17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我省的“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
为此,我省先后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三份重要文件。对全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驻村帮扶工作做出制度性安排。
健全“监测、帮扶和保障”三大机制,构建我省特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体系
7月17日,我省出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健全“监测、帮扶和保障”三大机制,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三四五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体系,指导市县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是瞄准三类监测对象,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这“三类户”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四”是采取四方监测预警办法,是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舆情信访研判四种监测方法,深入核实并发现监测对象。
“五”是强化五项责任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就是压紧压实市县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对市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领导帮扶责任,落实省领导联系帮扶、单位包村帮扶、驻县大队长统筹帮扶、驻村工作队具体帮扶的“四级帮扶”体系,推动防返贫工作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就是相关部门特别是“三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结对帮联责任,就是对筛查出来的监测对象,组织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从对象认定、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确保脱贫的稳定性有效性。属地救助责任,就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特别是重点帮扶县设立应急救助基金,对因突发事故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农户给予紧急救助、重点帮扶。
“六”是筑牢六道帮扶防线,抓产业发展提升经营性收入,筑牢产业帮扶防线,重点落实好小额信贷、农产品价格险和灾害险。抓务工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筑牢就业帮扶防线。抓政策落实稳定转移性收入,筑牢“四个不摘”政策防线。抓资产管理提高财产性收入,筑牢资产保障防线。抓重点人群强化保障兜底,筑牢社会保障救助防线,落实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补贴以及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抓重点区域强化搬迁后续扶持,筑牢搬迁后扶产业就业保障防线,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十三五”期间,我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同步搬迁11万人,共搬迁47.2万人,建设集中安置区1122个。
7月1日,我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联合23个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实现“六个好”目标,明确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一是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现稳定脱贫好。把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点区域,对安置区易返贫人口实行常态化监测,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二是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实现就业创业好。强化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动态管理,通过外出务工输送一批、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公益岗位援助一批、以工代赈安置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和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等“六个一批”的措施,支持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
三是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好。优先支持安置区发展产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乡村旅游和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消费帮扶带动搬迁群众产业增收。
四是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配套保障好。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体规划、统筹推进城镇安置区、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完善。
五是强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实现惠民服务好。在大中型安置点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对安置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六是保障群众权益推进生态宜居,实现人居环境好。支持安置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示范工程。搬迁群众原有各项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政策保持不变,社会保障权益保持不变。
围绕实现“六个好”目标,要求我省市县健全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落实后续扶持政策,将“六好达标”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
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因村制宜实施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7月10日,省委组织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的要求,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优化驻村力量、调整选派范围、拓展工作内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派范围是,面向“六类对象”因村制宜选派――
第一类是向脱贫户20户以上的脱贫村选派,一村一队、一队三人,全省共向5588个村选派了工作队,脱贫户20户以下脱贫村,由临近村工作队兼顾;
第二类是向脱贫人口1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一点一队、一队三人,全省共向725个安置点选派了工作队;
第三类是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脱贫村,整建制选派党组织领导班子,每村三人;
第四类是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其他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
第五类是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乡镇选派工作队,全省共向437个乡镇选派了工作队;
第六类是其他类型村,由各地根据实际选派。全省共选派7066支工作队、22338名驻村干部,其中第一书记7144名。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职责任务,是抓好建强村级班子,增强政治功能;巩固拓展成果,推动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培育文明新风等方面的工作。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表示,“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三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富裕的生活。(欧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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