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向违法养殖用海现象“开刀”
来源:    时间:2021-08-17    作者:

  8月10日,长海县为期3个月的拆除无证浮筏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辽宁省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大连海警局长海工作站、长海县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辖区海域开展执法,规范养殖用海使用秩序。

  当日,记者随同联合执法组登上执法船只,向小长山岛镇乌蟒岛北部海域驶去。 行驶途中,海上随处可见密密麻麻的浮漂,不时有泡沫箱、被刮断的浮漂等裹挟着海草随波逐流。据长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强介绍,违法养殖用海现象在局部区域有愈演愈烈之势,危害性十分严重: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偿占用国有资源,扰乱正常的海域使用秩序;二是侵害正当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因海上界线难以确定,由海域使用权属问题产生的纠纷不断发生;三是大部分违法用海侵占了传统的捕捞作业区,有些占用航道,堵塞渔船进出港,严重影响传统捕捞渔民的正常作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四是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用海,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五是违法养殖的无序扩大,密度和规模不断增加,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组出动的13艘执法船只抵达小长山岛镇乌蟒岛北部海域后,对无证养殖浮筏进行现场拆除。当天,执法人员共清理无证养殖浮筏1500余台。

  长海县8月3日即发布了《关于清理无证浮筏及其养殖物的公告》,对整治行动的拆除范围、时间予以公示,限期拆除范围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将无证浮筏等非法养殖设施、养殖物及附属设施自行拆除完毕,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县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属地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对拒不拆除非法养殖设施的依法实施代履行,代履行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自公告发布起,长海县乌蟒岛养殖业户自行清理无证空筏及产品浮筏共1500余台,牡蛎6万余吊。

  此次拆除无证浮筏专项行动从8月10日起到11月9日,为期3个月。

  整个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依次对长海县乌蟒岛北部海域,长海机场、环岛路、海上光缆等临近海域的无证浮筏养殖区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专项清理行动期间,长海县相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渠道,对无证养殖用海等违法用海行为进行依法处置。长海县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表示,既要规范用海养殖行为,也要做好引导养殖户工作,保证养殖贝类质优量足。

  


http://agri.dl.gov.cn/info/1060/24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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