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加强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补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等文件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4977万元(含收回2020年强制扑杀资金482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文件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提前一批)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6日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提前一批)安排情况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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