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30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肖放司长、监管司综合处陈思二级调研员、监管司监督处邓程君一级主任科员,一行到我省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合格证制度试行、“利剑”专项整治、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听取基层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意见。
7月29日晚,肖放司长在迎宾馆会议室与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云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咏望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忠松同志座谈交流。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文昌市定大养殖有限公司、冯家湾花螺养殖专业合作社快检中心、会文镇质量安全检测站,海口市新发地菜篮子基地、秀英区加旺农产品批发市场、秀英码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澄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以及澄迈洪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调研考察,赵咏望副厅长与厅质量监管处负责人全程陪同调研,详细向调研组介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管理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情况。肖放司长对我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给予高度评价,对海南省依托区位优势实施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期间,肖放司长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各市、县、乡镇检测站的检测能力建设,强化仪器设备购置以及检测人员配备等,通过强化质检体系建设,坚决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要根据不同农产品生长特点和病虫害情况的用药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检测参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四是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主管部门要监管和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确保农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五是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扎实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六是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把政府监管责任与生产经营者承诺合格的主体责任两条腿走实走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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