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0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全省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农牧发〔2019〕42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修改意见,请你单位在与环保等部门沟通,并征求辖区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5月29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一并发送),如无修改意见,也请反馈。
省动物检疫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柳松柏 13936062512
电子邮箱:liusongbai1981@sina.com
兽医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志强 0451-82654382
电子邮箱:lzq_xmj@163.com
附件1: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doc
附件2: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距离确认评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PDF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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