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农厅函〔2020〕558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国务院第725号令公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进一步明确防治责任,健全防治制度,规范专业化服务,依法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5日
附件:关于印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558号)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