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是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若半夜遭遇不明拆除,不少人会手足无措自认倒霉。实则,法律为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只要掌握正确维权步骤,就能依法追责、挽回损失。今天,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的三农信息员来教大家该怎么办?

首要一步是立即报警,固定现场证据。《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若警方以“不清楚拆迁主体”“不满足立案标准”为由搪塞,切勿妥协,务必当场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监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明确责任主体,谁动手谁担责、谁赔偿。无论是居委会、开发商擅自拆除,还是个人恶意损毁,均构成故意毁坏财物,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若为行政机关主导,且未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组织拆除,其下属人员参与拆除的行为属违法行政。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涵盖房屋重置费、屋内物品损失费、过渡安置费等,也可要求责任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牢记维权三步法:一是报警并留存报警回执,二是全面拍照录像固定现场,同步寻找目击证人记录证言,三是收到不立案书面答复后,立即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房子能复建,损失能追回,关键是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若你正遭遇违法拆迁、财产损毁,或赔偿协商无果等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专业团队将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助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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