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有关活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共同研究起草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填写至意见反馈表,请于2024年7月26日17时前反馈至邮箱njhcyc@agri.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意见”。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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