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监督抽查发现19批次问题农产品情况的公告 (2025年第12期)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2-30    作者:佚名

  

  2025年11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2025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25〕1号),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7014批次,其中蔬菜3990批次、水产品352批次、畜禽产品1639批次、食用菌315批次、水果628批次、其他90批次,共发现19批次农产品样品存在问题。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样品,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已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现将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安龙县谢望明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芹菜,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威宁县宋锦秀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岑巩县陈敏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龙里县廖忠香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德江县徐进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台江县欧德杰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开阳县侯俊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长顺县唐荣平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贞丰县钱继分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都匀市赵荣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都匀市赵荣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普通白菜,经检测发现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乌当区陈从刚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棒豆,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毕节市龙银果蔬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香菜,经检测发现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都县夏能梅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橘子,经检测发现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都县王会祥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磺胺甲氧哒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罗甸县杨胜华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磺胺甲恶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问题农产品名单.wps

  

  附件2.相关抽检参数小知识.wps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ncpzlaq/202512/t20251208_89026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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