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也有“质量承诺书”了!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时间:2025-12-30    作者:佚名

  

  明年2月1日起,一项关乎千家万户餐桌安全的新规将执行。这个新规就是近日由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从生产经营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一道保险。

  简单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是一份由生产者或收购方为自己销售的农产品开具的安全保证书。目前需要开具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生产这些农产品的企业、合作社以及从事这些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开。农户自愿,不强制。

  承诺达标合格证主要包含的内容有承诺事项、承诺依据、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联系方式等。承诺事项主要有两项:一是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二是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当然,承诺不能空口来,必须依据实际的质量管控过程或者科学的检测结果。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还得做好开具记录,记录至少得保存6个月。收购这些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时需要收取合格证,如果收购以后进行混装或者分装的,需要重新开。

  对农户生产销售这些农产品的,鼓励开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因地制宜设置区域或者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方便农户开具。

  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又增加了一道保险。对消费者来说,是握在手里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来源透明、承诺可查,让我们的消费更放心、选择更方便。对生产者来说,它能促使生产过程更加标准化,生产出更加优质的农产品,并且还能通过优质优价获得更好的收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既是农产品安全责任的再压实,也是农产品品牌信誉的再升级。当然,新规落地只是第一步,未来需要生产者将规范融入日常,让承诺贯穿全程;需要监管部门强化服务与监督,确保合格证“名副其实”;也需要我们每一位消费者形成“看证选购”的习惯,用手中的选择权,共同维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512/t20251223_15264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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