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两起涉案标的额高达3500万元且主债务人和担保债务人为多人的金融借款纠纷案过程中,发现渑池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对办理大额贷款担保抵押不规范,审查不严,而抵押物是虚假的,也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担保无效。
为发挥好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的职责和使命,渑池县人民法院就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向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办理抵押贷款金融合同时,要严格按《物权法》及《担保法》关于担保抵押的规定办理,严格审查抵押物的详细情况,加强与自然资源、房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抵押贷款规范合法,尽可能化解金融风险。
(代文官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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