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示范村创建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农办〔2025〕36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遴选申报工作,并开展审核审查评审工作。经研究,拟推荐福清市镜洋镇波兰村等80个村为2026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591-87669257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信投寄: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12层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乡村振兴办)
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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