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都知道闯红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受到处罚,那么遇上黄灯,抢黄灯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是否担责呢?日前,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抢黄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案。
2019年10月4日,张某在驾驶车辆自西向东行驶至S335线中心庙至王勿桥路口时,与李某由北往南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张某的车辆也遭到损坏。经法医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调取的现场监控显示,张某驾驶的机动车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闯黄灯),而李某所骑的电动车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两车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3月李某将被告张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庭上,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正阳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除去保险公司的赔偿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张某驾驶机动车承担60%的责任,李某承担40%的责任。
法官说法:一个闯红灯,一个抢黄灯,当这两人遇到一起,酿就的是一场交通事故。但在开庭期间,两人都把事故的责任归咎于对方。该案中,李某闯红灯和张某抢黄灯的行为均是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无违法程度孰轻孰重之分,公安机关由此作出同等责任认定的结论并无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虽闯红灯,但他因本起事故受伤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赔偿。因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内参网 snnc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533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neicanyx@163.com
邮箱: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