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食用食用菌的温馨提示
来源: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1-05    作者:佚名

  

  

  为切实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食用菌中毒,现将安全食用食用菌提示如下:

  1.贵阳市主要种植的食用菌有香菇、平菇、木耳(毛木耳、黑木耳)等大宗品类,羊肚菌、大球盖菇、鹿茸菇等珍稀品类。

  

  平菇 丨香菇

  

  木耳丨羊肚菌

  

  大球盖菇丨鹿茸菇

  2.贵阳市场常见的野生菌有鸡枞菌、紫花菌、青头菌、黄丝菌(鸡油菌)、马蹄菌、奶浆菌等。

  

  鸡枞菌丨紫花菌

  

  青头菌丨黄丝菌(鸡油菌)

  

  马蹄菌丨奶浆菌

  3.市民要增强健康安全意识,不随意采摘和购买未食用过或不了解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形态怪异的品种。

  4.加工食用菌时,需彻底清洗菌体,去除泥土和杂质,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不宜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

  5.食用野生菌期间不宜饮酒,酒精会加速毒素吸收。如食用鸡腿菇并饮酒易产生二硫综合征,中毒症状包括面部发红、恶心、呕吐、不适、躁动、心悸和四肢刺痛。

  6.食用食用菌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要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用菌。呵护生命健康,需要你我共同行动!

  一审:周 函 亦

  二审:李    树

  三审:敖    俊

  


原文链接:http://nync.guiyang.gov.cn/xwdt/kjzc/202507/t20250710_882661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