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16号)要求,现就2025年全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考核对象:生猪屠宰企业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3.高中以下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在“牧运通”模块,进入“屠检考务”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10月29日第一次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0月20日;11月13日第二次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1月5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www.cadc.net.cn)“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考生入口)”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或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屠检考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工作分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考场布置、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指导考核承办机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于2025年10月21日和11月6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25年10月22日和11月7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3日和11月8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当次考核。

  三、准考证打印和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第一次考核10月23日-10月29日;第二次考核11月8日-11月13日。

  四、考核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核时间:第一次考核2025年10月29日

                  第二次考核2025年11月13日

  (二)考核方式: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

  (三)考核地点:成都时光认证测评中心(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融新电子1号楼4层)

  (四)考核要求:考核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考核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按照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信息平台和手机端“农业农村部政务通”微信小程序中的“牧运通-屠检考务”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六、考核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考核合格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备考的内容应以考核大纲和全国通用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全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为基础,主要包括肉品品质检验有关基本知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操作技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三)《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所列参考文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附件15为准。

  (四)为保障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有序开展,后续考核另行安排。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公告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严英夫  联系电话:028-85561023

  附件: 1.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审核表

         2.屠检考务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5/10/10/ca0a3f35361c4d4d8ac70d2a2ecc838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