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省纪委《2025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民生实事“部门主办”责任清单》事项落实,扎实抓好农业农村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一、问题线索受理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重点聚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方面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突出问题。重点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招投标、过程监管、工程质量、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竣工、建设管护等方面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来信来访举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503办公室,邮编:610041,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二)电话举报:028-8158352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电子邮箱举报:nynctjdzdz2025@163.com

  四、举报相关要求

  (一)本举报渠道主要受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或请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

  (二)为便于核实情况,请实名举报,我们承诺对举报人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查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三)问题线索提供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问题事实描述等内容(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四)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恶意影响正常工作、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我厅反映或举报。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5/5/13/000fddd652bf4f7ab933363230818c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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