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
“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三部门提示,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本万利”的种植养殖项目,“陷阱”的概率往往远大于“馅饼”。请广大农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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