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广州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穗农函〔2024〕83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由各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见附件2、3)并附上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主体材料初审、现场核实,汇总并填写《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附件4),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遴选提出拟认定的本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

  四、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结合本区工作方案和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区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

  附件:1.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wps

  2.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wps

  3.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wps

  4.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主体信息汇总表.wps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何绍恒,联系电话:36377964)


原文链接:http://nyncj.gz.gov.cn/zw/zxyw/sn/njgl/ywgz/content/post_10350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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