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农函字〔2025〕156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认定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海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昌乐县检验检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通告。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测范围 | 通讯地址 |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1 | 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 | 详见《授权检测范围及限制要求》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85号 | [2025]农质检核(鲁)字第0035号 |
2 | 海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 详见《授权检测范围及限制要求》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路247号 | [2025]农质检核(鲁)字第0036号 |
3 | 昌乐县检验检测中心 | 详见《授权检测范围及限制要求》 |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国际商务区3号楼A座 | [2025]农质检核(鲁)字第00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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