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为加强政府规章管理,适应法律法规更新和渔业管理实际需要,拟对《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两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jfz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废止《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邮编250013,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废止《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附件:1.《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

  2.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山东省南部海域亲虾管理办法》意见的说明

  3.《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

  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意见的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508/t20250811_484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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