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废止《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函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省畜牧业协会、奶业协会:

  2014年7月印发实施的《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闽政办〔2014〕98号),其政策措施已被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所涵盖和替代。因此决定推进废止《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工作。定于10月15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省农业农村厅3号楼9层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省畜牧业协会、奶业协会,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同志。

  四、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联系人:上官琦,联系电话:87842961。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202509/t20250929_7016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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