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第十一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对滁州市检验检测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滁州市检验检测院通过了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首次评审。(见附件1)

  二、滁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按照相关要求,检测职能整合到滁州市检验检测院,注销其质检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停止其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考核标志。(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名单

        2.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注销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0日

  附件1

  

  2025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法定

  代表人

  检测范围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1

  滁州市检验检测院

  侯 明

  农产品农药残留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05号

  239000

  0550-3053925

  〔2025〕农质检核

  (皖)字第0011号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注销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备注

  1

  滁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2024〕农质检核(皖)字第0009号

  机构改革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rdzt/ncpzlaq/57945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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