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一张 “钱景”一片
来源: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十月二十七日,南京最大“粮仓”——高淳阳江镇胜利圩片区一点四万多亩稻田迎来收割高峰期。刘列 摄

  10月27日,南京最大“粮仓”——高淳区阳江镇胜利圩片区1.4万多亩稻田迎来收割高峰期。当地种植大户之一、江苏淳晟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华看着丰收场景,脸上满是稳产增收的从容——今年,他通过“订单农业”模式,已早早收获800亩水稻订单。

  在南京,“订单农业”新模式近年来悄然兴起,它如同一条无形的纽带,将田间地头与广阔市场紧密相连,让农民从“看天吃饭、随行就市”向“先找市场、再抓生产”转变,为传统农业注入了更多确定性。

  稻子还在田里,粮已“名花有主”

  徐建华是阳江镇的种粮大户之一。今年他的3000多亩水稻丰产,公司在播种前就与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水稻收购合同,实现“稻未收米先售”。

  “今年种植的水稻品种是南粳46和南粳5718,其中800亩是‘订单农业’,再加上和部分电商平台合作,供货近200吨订单大米,共销售了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徐建华表示。

  “订单农业”不仅减少了销售压力,还提高了水稻种植效益。根据徐建华800亩水稻的订单合同,每公斤南粳46大米售价接近8元。

  “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户根据其本身或所在乡村组织同农产品购买者签订订单,然后再根据订单组织安排生产,这种模式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紧密相连,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

  在浦口区,南京福联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许乃兵也尝到了“订单农业”的甜头。今年该合作社种植了5300多亩水稻,其中1500亩为“订单农业”。“我们2023年开始和滁州一家米厂签订‘订单农业’合同,根据对方要求,主要种植优质杂交稻,第一年合作了1000亩,去年开始增加到1500亩,明年订单计划增加到3000亩。”许乃兵透露,今年“订单农业”的杂交稻稻谷每公斤售价2.96元。

  记者采访获悉,我市不少种植大户都已开展“订单农业”合作。以高淳区为例,种植面积较大的10位种粮大户中,有4户开展了形式各样的“订单农业”合作,订单面积占到自种面积的30%左右。

  避免盲目生产,供销双方共赢

  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户往往根据经验来决定种植的品种和数量,经常面临市场波动、供需错位等市场风险。一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户可能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订单农业”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农民不再盲目生产,而是通过构建“以销定产”的新型生产关系,根据订单有计划地进行种植和养殖,大大降低了因市场波动导致农产品滞销的风险。

  然而,“订单农业”并非“一订了之”。“签订了合同并不代表万事大吉,从种子选择、种植方式、田间管理等,甲方都有严格要求,部分甲方还会对稻米的食味值进行测评,达到一定数值标准,才会履行合同价格。”高淳区淳南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汪君伟告诉记者,今年合作社种植了2550多亩水稻,全部是“订单农业”,甲方为江苏才林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要求,全部种植南粳46品种,且大米食味值必须达到83以上。”汪君伟说。

  同样与江苏才林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合同的还有浦口种粮大户邵立昌,他与“才林高科”签了1000多亩的南粳46水稻订单。“田块、面积、药肥等都有一定要求,收获后稻谷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3.2元,食味值越高,收购价格就越高。”邵立昌说。

  “‘订单农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企业,既能降低农民‘种出来卖不掉’的风险,又能确保农产品经营企业拥有稳定货源,是农产品融入产业链、连入大市场的有效形式。”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订单农业”之所以受青睐,是因为供需双方都需要消除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

  莫忘“订单”风险,专家支招如何“走得更远”

  作为一种“先找市场后生产”的产销模式,“订单农业”多年来既帮助大量农户顺利对接大市场,也让不少企业有效规避了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还有力推动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云南省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花卉产业,由农业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并签订收购协议,实现花卉规模化种植和专业化生产。如今,云南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花卉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花卉产业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之一。

  现实中,随着订单种植模式逐步得到推广,越来越多的农户参与进来。但订单农业并不意味着风险不存在,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因价格波动太大而毁约的可能。同时,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如何让“订单农业”更可靠、走得更长远?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系副教授黎孔清建议,要加强对“订单农业”合同的监管和约束,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同时探索多样化的订单模式,如保底收购加分红、利润返还等,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农户和企业双赢。还可以引入政府机构或者保险公司作为订单合同的第三方担保人,确保订单执行和违约赔付,也可探索设立农业订单风险基金,对于违约受害方或者因严格执行订单而面临市场波动风险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偿等。


原文链接:https://nyncj.nanjing.gov.cn/nygzdt/202510/t20251028_567757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