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的提示函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11-04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全省秋收已接近尾声,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202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本年度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高标准迎接2026年国家环保督察考核,结合当前实际,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确保秸秆离田到位。各地要力争在冬季大雪前,优先完成高速公路、铁路、国道、重要省道干线两侧、机场、城市周边“一公里”和森林草原周边地块的秸秆离田。全面开展适宜离田地块作业,做到成熟一块离田一块,力争11月底前离田率不低于70%,明年春耕前实现应离尽离。

  二是确保综合利用到位。各地要坚持“农用为主”,持续加大对玉米秸秆条耕、深翻、碎混和水稻秸秆搅浆、深翻等5大类还田技术模式推广力度,科学推动秸秆应还尽还。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发改、畜牧、能源、环保等部门,落实好农业农村、环保、发改、能源、畜牧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吉农科函〔2025〕6号)要求,细化分解“五化”重点工作,实现应用尽用,确保2025年度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是确保台账填报到位。各地要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系统。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依据作物类别、利用类型等,认真开展主体调查和抽样核查,确保数据填报规范、准确、真实,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数据支撑。

  四是确保资金兑付到位。各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聚焦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快项目资金兑付,严禁挤占挪用资金。要及时规范填报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拨付平台,确保项目资金第一时间支出到位。对截留挪用、资金兑付不到位的县(市),将在下年度资金安排时,调减项目资金支持额度。

  在国家环保督察考核中,因秸秆综合利用不利、离田不达标被通报或影响考核成绩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gk/tzgg/202511/t20251102_3508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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