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敲响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第一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时间:2025-11-03    作者:佚名

  2025年10月22日,和林格尔县首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案件正式开庭。此次仲裁案的启动,标志着和林县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机制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和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平稳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有发生,传统调解方式已难以满足农民对公平、公正、高效解决争端的现实需求。为此,和林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建由农业、法院、司法、国土、林业、律师、经济专业等领域专家和农民代表组成的仲裁员队伍,聘请法院退休人员和专业律师现场指导,探索出“专业+便民”的仲裁路径。

  

  

  

  本次仲裁案件涉及和林县城关镇两户村民因土地经营权纠纷产生的争议。接到仲裁申请后,和林县仲裁委及时组建仲裁庭,提前深入乡村开展相关问题核实取证,纠纷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进行法律释明,按时组织双方开展庭审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在近三小时的庭审中,纠纷双方理性表达了各自的诉求,辨明了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政策要求,让旁听群众感觉到通过农村土地仲裁可高效、便捷解决纠纷。

  此次土地纠纷开庭审理的成功,得到和林县人民政府、市农牧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和林县农牧局、和林县司法局、和林县综合治理中心、农牧执法大队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和林县将以此案为契机,建立县、乡、村联动机制,通过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模式。逐级及时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原文链接:https://nmt.nmg.gov.cn/xw/msdt/hhht/202510/t20251023_280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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