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至22日,石家庄市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活动旨在让相关人员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精神,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及业务股室(站)负责同志、重点乡镇农村土地延包工作负责人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人员和调解仲裁工作人员、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参加此次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它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职责、成员资格确认等关键内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程辉表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维护农村稳定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积极开展培训,精心设置课程,确保让大家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帮助全面提升相关业务能力。”
在培训过程中,相关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及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常见的土地纠纷典型案例及仲裁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延伸讲解,增加受训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储备。除了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培训,市农业农村局还围绕土地延包政策及试点实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及法律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接下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系统将持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真正把法律规范转化实际举措,着力破解农业农村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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