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
■ 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突出问题
■ 整治农用物资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等问题
■ 整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
■ 整治在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既要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确保农业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摸排部署、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实施,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一是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二是整治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等问题;三是整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四是整治在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五是整治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等。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实现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夯实职能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和乱象整治的同时,找准行业监督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症施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综合治理,完善行业监管各项制度、办法、规章,构建行业监管惩治长效机制;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格问责。
(记者 艾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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