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半山不停步 中流击水再出发――扎实做好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时间:2020-04-02    作者:

  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渔业部门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工作,守牢渔业安全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脱贫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渔业强国夯基垒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厘清管理职责边界和权责清单。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安责险在渔业领域有效实施,促进我国渔业安全管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涉渔国际公约研究,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地参与全球渔业治理,建设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

  坚持三防并举,防范安全事故。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发力,不断加强船东船长警示教育和渔民安全技能、自救互救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创新渔船航前安全状况检查、船员教育及海上编组生产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安全知识进渔村活动。加大渔船渔港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讯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渔业无线电专项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并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强化渔船动态干预、动态编组,切实夯实渔业安全基础。

  深化渔港改革,打造岸上堡垒。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以国务院名义出台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大力推动各地开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责任,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健全出港前24小时内报告机制,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强化对问题渔船实行安全记分和停航整改。

  推进隐患排查,对症督查整治。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列出清单、对症下药、堵塞漏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抓实应急管理,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快研发并推广应用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系统,强化对高危渔船、涉外渔船的风险排查和重点管控,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监管,确保险情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渔民开展自救互救,完善参与海上抢险救助的补贴机制,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渔业安全事故调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策源功能,提升事故调查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改革互保体制,强化风险保障。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责险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