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络舆情信息监测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2    作者:佚名

  各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拟对“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络舆情信息监测运营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附件)编制提供项目方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请于2025年5月23日18:00前,将项目方案资料送至约定地址。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需求,现对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络舆情信息监测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比选。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二)服务时间

  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三)项目需求

  负责日常网络舆情数据监测与舆情信息报送、每周专报、季度分析报告、事件分析报告等编写工作;突发重大舆情事故,配合做好舆情研判应对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成省农业宣传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应商需安排1人全年常驻省农业宣传中心开展日常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舆情监测系统功能,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够从复杂的信息中捕捉到关键点,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知识产权要求

  采购人和供应方双方由于本项目所产生的数据、文档、资料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向任意第三方透漏,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供应方向与采购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竞争对手泄露本项目资料,采购人将追究供应方相关责任。供应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 任何知识产权的纠纷,若发生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供应方负责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因为该侵权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比选要求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8:00

  比选时间:2025年5月26日

  地点:四川省农业农村厅3号楼5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二)比选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完成本项目的比选评审工作。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评审单位确定后,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

  (四)资格要求

  1.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业主):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05956

  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

  2025年5月20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络舆情信息监测运营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5/5/20/35c47b09682c4a5f9a3c760f4eff2a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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