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法院因案施策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内乡县人民法院坚持隔离不隔案、执行网上办的工作模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因案施策,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李某驾驶车辆与同样驾驶车辆的刘某相撞,经该县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在规定期限内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在支付一部分赔偿款后,拒绝支付剩余的5000余元,刘某多次讨要未果,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目前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思路,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析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的惩罚和限制。经过与被执行人推心置腹、入情入理的沟通交流,李某表示愿意支付剩余赔偿款,并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赔偿款支付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将赔偿款转账给刘某。至此,一起可能因疫情防控拖延执行兑现的案件顺利执结。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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