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28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组组长何宝玉同志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立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系统解读。解读紧扣法律要义,立足历史沿革,深入阐释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资产经营管理、扶持措施等关键条款,针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资产盘活、集体经济发展等大家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对我省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普法宣传,带头吃透法律精神,对农村基层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广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完善配套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和服务体系;要抓好重点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用好信息化平台,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效运行。
讲座采取现场讲座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陈明旺厅长等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干部代表210余人参加现场讲座;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设分会场,全省1800余人收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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