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2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部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秋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农种市函〔2025〕18号)要求和《2025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小麦、油菜和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对辖区内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统一供应点、网络电商平台、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种子检查。市级和县级抽取种子样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对参加种子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对抽取的小麦、油菜种子开展净度、发芽率、水分和品种纯度检测,小麦种子还需要进行品种实性鉴定;对抽取的蔬菜种子开展发芽率检测。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

  (二)种子生产经营及销售主体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包括网店实体)等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明细台帐,台帐是否完整规范等;是否存在“白皮袋”种子、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

  (三)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

  三、组织安排

  (一)实施方式。各市组织本辖区内检查工作,按照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电商平台本地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核查,重点核实网店经营主体和品种备案情况,并通过网络购买或现场实地抽检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种子样品进行检测。

  (二)质量抽检。各市及时组织本辖区具备资质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种子抽检工作,马鞍山市、滁州市种子抽检工作分别由池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和怀远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抽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由各抽样单位承担,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检测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统一安排。

  (三)时间安排。

  10月1日前,各市完成市场抽样工作,由检验机构以市为单位将抽样样品信息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同时将抽查的品种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样品及其备份样品送交省种子管理总站。

  10月10日前,各市将此次检查总结报送我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已查处案件情况以及下半年种子市场管理信息。有案件发生的,应至少报送一起典型案件。

  10月30日前,各市承检机构以市为单位将室内三项检测结果和不合格样品证据链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是2025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规范程序,严查违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各环节程序规范、证据完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和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开。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成效与经验,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联系人:魏苗妙;电话:0551-62613013;邮箱:ahszyglc@163.com。

  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人:程佳妮;电话:0551-62930620;邮箱:ahszzzjz@126.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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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tzgg/57976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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