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1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秋季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蔬菜等秋冬作物种子为重点,选择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统一供应点、网络电商平台开展种子检查。原则上省级和市级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对参加种子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对抽取的蔬菜等种子样品适时开展发芽率、品种纯度等检测;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

    (二)种子生产经营及销售主体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包括网店实体)等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明细台账,台账是否完整规范等;是否存在销售“白皮袋”种子、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

    (三)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

    三、组织安排

    (一)实施方式。各市负责本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的组织落实,省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省级检查。省级检查由省种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局承担。

    (二)时间安排。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检查任务;10月9日前将此次检查总结报送省厅,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查处案件情况等。有案件发生的,至少报送一起典型案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检查是落实2025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秋冬作物用种安全的关键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要求,科学制定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检查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检查、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妥善留存证据资料,做到证据链完整可靠,确保检查公正、科学、规范。

    (三)严肃问题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及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依规查处,并按程序及时通报结果。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周雪慧、孙德军

    电话:024-23448860、23448835

    邮箱:lnzyglc@163.com

    省种业发展中心 温浩、朱志成

    电话:024-86119575、86115306

    邮箱:lnzzgljscjcc@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 尚绪增

    电话:024-23447230

    邮箱:63776348@qq.com

    附件:2025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统计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zwgk/zszdgkwj/202509091446401210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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