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1    作者:佚名

  

    2025年8月20日-22日,受农业农村部委托,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对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评审前期准备

    在2025年初,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就开始准备CATL复评审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评审细则》等核心依据,全面启动准备工作。一方面,对检测工作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台账、人员资质档案、质量体系文件、检测记录报告等各类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和归档,确保材料完整规范;另一方面,对位于鞍山市铁西区鞍腾路140号的评审地点的设施环境、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调试,为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配合,保障现场评审有序推进

    评审期间,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严格按照专家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评审工作。针对评审专家组组长郝晓莉同志关于授权签字人考核和管理要素的审查、硬件组张君同志对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设施环境的现场核查及试验考核,以及软件组郝明同志对机构人员、质量体系、记录报告的细致检查,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安排专人对接,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确保评审环节高效衔接。同时,认真聆听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记录评审过程中的问题要点,为后续整改明确方向。

    三、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现场评审结束后,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我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将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妥善做好《申请书》《评审报告》《整改报告》及专家审核通过的证书附表等材料的存档管理。同时,会及时将上述材料按规定格式报送至评审组长审核,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

    此次现场评审是对鞍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提升机会。下一步,鞍山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所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强化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努力提升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贡献更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509081546538417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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