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开展渔业流动法律服务活动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5-09-11    作者:佚名

  

    8月27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在丹东市组织开展渔业流动法律服务活动。

    

    伏季休渔即将结束,开渔在即。丹东东港市海盛码头,等待开海的渔民,正忙碌着给渔船补给物资、排查隐患,做着开渔前各项准备工作,整个码头一片繁忙景象。省总队法规处和水丰边境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围绕出海前安全自查、隐患整改等要求,现场向渔民群众解读了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渔船出海前安全自查指导项目(试行)》《渔业船舶船东船长安全责任清单(试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讲解了近年来发生的渔业船舶海上安全警示案例和省总队处罚的违反渔业安全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渔民群众安全第一理念和防患未然意识。

    

    渔业生产,安全为先。省总队工作人员和驻港渔业执法工作站人员还登上渔船,检查了渔船证件证书和开展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确保渔船安全出海。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nyxw/gzdt/2025090414131814409/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三农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网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