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着力构建“事前释法、事中说理、事后长治”三步走服务型执法工作机制,积极转变执法理念,让执法更有温度。
第一步:事前释法。采取集中宣讲、现场走访、驻点宣传等形式,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普法对象500余家(户)次,实现事前预防之效。
第二步:事中说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综合运用语言说理、文书说理、听取陈述申辩等举措,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晓“错因与错处”。今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制作说理式文书40余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
第三步:事后长治。推行“三书同达”、案后回访等制度,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明白“整改之法与预防之道”。今年以来,已回访企业(户)30余家,检查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性开展帮扶指导,促进守法意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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